文书编号:沪金罚决字[2024]9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贷款资金最终流入资本市场;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贷款资金最终用于购买理财;以贷收费;质价不符。 行政处罚决定:对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罚款人民币34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