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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简史(1984-2014)

一、中国工商银行的正式成立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步伐加快。随着各类金融机构的恢复建立和金融服务需求的多样化,为解决中国人民银行(简称人民银行)既承担货币政策制定和金融监管职能,又从事具体业务经营的矛盾,1983年9月国务院正式决定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另组建中国工商银行,承接原由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经过紧张筹备,1984年1月1日,中国工商银行(简称工商银行)正式成立,这标志着我国国家专业银行体系的最终确立。

  (一)工商银行成立的背景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主要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与此相适应,社会的投融资体制是以财政为主、银行为辅,纵向分配社会资金。就金融体系而言,基本上是人民银行“一统天下”的格局。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我国开始确立改革开放政策。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经济社会日益发展,城乡居民收入逐步增加,对金融服务提出了更多的需求。这种局面与当时财政为主、银行为辅,一家银行包揽天下的投融资体制产生了矛盾,原有的金融体制迫切需要进行改革。1979年10月,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明确提出了“必须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的著名论断,由此拉开了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帷幕。
  为满足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1979年,中国农业银行(简称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简称建设银行)先后恢复设立。同时批准成立了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城市和农村信用社等也在各地蓬勃发展起来。但是,我国统一有序的中央银行制度尚未建立,金融领域出现了群龙无首、无序竞争的局面。当时的人民银行承担着中央银行和专业银行双重职能,在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分设后,仍从事工商信贷和城镇储蓄两项业务。人们曾形象地比喻,人民银行既当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在金融管理方面不能处于超脱的地位。各家专业银行在自身利益驱动下,加上自我约束机制不健全,纷纷抢占活动地盘,争相发放贷款,导致信贷投放出现失控局面,从而影响了国民经济的调整与发展。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1983年9月17日,国务院正式下发了《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提出“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不再兼办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以加强信贷资金的集中管理和综合平衡,更好地为宏观经济决策服务”。同时决定“成立中国工商银行,承担原来由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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