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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的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及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规定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2.07A条,本行已采用以电子方式向本行H股股东发布公司通讯之安排。所有公司通讯的英文版和中文版将在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和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 上提供,以代替印刷本(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除外)。

  为积极履行本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本行鼓励本行H股股东通过本行和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浏览本行公司通讯。若本行H股股东希望收取公司通讯印刷版,请填妥相关回条并交回本行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或发送电子邮件至icbc.ecom@computershare.com.hk。请注意,除非本行H股股东提前撤回或修改了指示,否则收取未来公司通讯印刷版之指示由收悉指示当日起计一年内有效,此后将过期。

  有关本行公司通讯电子化发布安排和要求收取公司通讯印刷本回条之详情,请查阅本行日期为2024年4月26日的以下通知信函:


  致登记股份持有人之信函及回条

  致非登记股份持有人之信函及回条


(2024-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