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编号:青银保监罚决字〔2023〕62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利用本行信贷资金为本行理财产品提供融资、发放贷款偿还欠息掩盖资产质量、业务存续期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或理财资金被挪用问题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合计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