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编号:沪金罚决字[2023]39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超越权限开展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授信转授权至支行;经营性物业贷款授信管理严重不审慎;授信决策及管理严重不审慎;违规向项目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经营性物业贷款未严格落实专户管理要求;受理并发放不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贷款。
行政处罚决定:对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罚款人民币74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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