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编号:甬金罚决字[2023]39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非工程类支出管理不审慎、工程类支出审核不严、预售资金回流开发商母公司、未收集预售资金偿还贷款相关凭证、预售资金基础管理不到位。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五十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