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等八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由十名董事组成,包括廖林先生、刘珺先生、卢永真先生、陈怡芳女士、董阳先生、钟蔓桃女士、胡祖六先生、陈德霖先生、赫伯特·沃特先生、莫里·洪恩先生。
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包括刘珺先生、曹利群女士、陈怡芳女士、钟蔓桃女士、赫伯特·沃特先生。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沈思先生、冯卫东先生、曹利群女士、钟蔓桃女士、胡祖六先生、陈德霖先生、赫伯特·沃特先生。
风险管理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包括陈德霖先生、王景武先生、卢永真先生、冯卫东先生、曹利群女士、董阳先生、沈思先生、莫里·洪恩先生。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包括胡祖六先生、刘珺先生、冯卫东先生、陈德霖先生、莫里·洪恩先生。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沈思先生、卢永真先生,陈怡芳女士、胡祖六先生、陈德霖先生、赫伯特·沃特先生、莫里·洪恩先生。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包括莫里·洪恩先生、王景武先生、钟蔓桃女士、沈思先生、赫伯特·沃特先生。
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 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包括陈德霖先生、王景武先生、卢永真先生、冯卫东先生、曹利群女士、董阳先生、沈思先生、莫里·洪恩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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