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9月23日 13:49
根据《齐鲁凤凰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齐鲁凤凰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有关约定,经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决定,齐鲁凤凰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拟定于2015年9月25日进行第六次分红。本次分红方案如下:
一、收益分配对象
本次收益分配对象为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集合计划的全体委托人。本集合计划截至2015年9月21日的单位净值为1.0701元,计息区间为2015年6月21日至2015年9月20日。此次分红总金额为756,164.38元。每一集合计划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如因份额净值变动等客观原因,本公司有权根据本集合计划份额净值情况适当调整本次分红的具体金额和比例。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15年9月23日
2、除权除息日:2015年9月24日。
2、红利发放日:2015年9月25日。
三、收益分配方式
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1、现金红利在除息日后 7 个工作日内,返还至委托人的账户。
2、本次分红日也是业绩报酬计提日,业绩报酬从分红资金中扣除。
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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