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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煤电: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2016年04月25日 20:31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前收到了关于本次董事会议案的相关材料,并
听取了公司的专项汇报,经审阅相关材料,现发表对有关事
项事前书面意见如下:
1、对2015年关联交易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日常关联
交易预算情况和对山西焦煤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
务风险评估等三项议案,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对交易双方公
平合理,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通过这些日常关
联交易,保证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利
益。我们对此表示认可。
我们同意将涉及关联交易的三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由于属于关联交易和关联事项,
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我们认
为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向商业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目前
的经营需要,对公司经营有益。我们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
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对《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缓解登福康资金紧张现状,
通过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为登福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为
该公司增加运营资金,以保证该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我们对此表示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继武 容和平 张宏久 李端生
2016年4月22日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世华财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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