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9月23日 18:44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您好!感谢您投资“四川信托·汇富基础设施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3期第1批次。该信托计划第13期第1批次于2014年3月20日正式成立,募集信托资金为¥136,3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叁仟陆佰叁拾万元整)。对上述信托资金,我公司严格按照信托目的管理运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
本信托计划第13期第1批次预计期限为18个月,于2015年9月20日终止。
按照第13期第1批次信托合同约定,我司向信托计划第13期第1批次各受益人分配本金及收益,现公告如下:
1、向信托计划第13期第1批次受益人分配信托本金合计为¥136,3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叁仟陆佰叁拾万元整)。
2、按信托合同约定分配受益人收益,其分配方案如下:
100万-300万(不含)类受益人持有的受益权年预期收益率为10%;
300万(含)-3000万(不含)类受益人持有的受益权年预期收益率为11.2%;
3000万(含)及以上类受益人持有的受益权年预期收益率为11.5%;
我公司于2015年9月22日将信托计划收益划入受益人预留的银行账户内,敬请查收。
您可以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schtrust.com/了解该项目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项目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需求,请您联系我公司信托经理。
本信托计划执行经理:陈方
Tel:010-58178103
E-mail:chenfang01@schtrust.com
我公司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坚持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依照合同,规范运作,为您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
感谢您对我公司的信任和支持!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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