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9月23日 14:32
根据《招商证券智融宝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中关于“自有资金的退出”的约定:“若集合计划风险级份额的占比高于5%(不含),则管理人有权将高于5%(不含)以上部分自有资金份额进行退出”
根据2015年9月22日招商证券智融宝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估值表显示:自有资金份额为7,980,049.87份,本集合计划总份额为24,057,155.75份,自有资金份额占比为33.17%。
管理人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决定所参与本集合计划的自有资金将于2015年9月29日部分退出。
本次退出后,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份额占本集合计划总份额将符合合同约定。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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