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9月23日 15:57
根据《德邦聚盈永续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德邦聚盈永续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德邦聚盈永续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第二次开放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开放期为 2015 年 10 月 23 日(T日)。
二、在开放期内,委托人可以参与本集合计划。若在 T日产品单位净值≥1,则管理人于T+1日对委托人的认购予以确认;若在 T日产品单位净值<1,则管理人于T+1日对委托人的认购均予以拒绝。首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 元,追加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 元。
三、在开放期内,委托人可以选择退出本集合计划。委托人应在2015年9月25日(含)至2015 年10月9日(含)间在原参与集合计划的推广机构营业网管理人提交《德邦聚盈永续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预约退出申请表》(见附件)向计划管理人提出退出的预约申请。委托人未在预约日申请退出的,开放期不得退出。
四、其他事项请详见《德邦聚盈永续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德邦聚盈永续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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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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