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9月23日 15:48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按照信托合同约定,《中原财富—成长【392】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于2015年6月21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第二次收益分配,现将本次信托收益分配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1、受托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2、信托期限:26个月
3、信托成立时间:2015年3月17日
4、信托规模:总规模72000万元,目前规模52000万元。
二、本次信托收益分配情况
按照信托合同约定,信托收益按照信托文件约定进行收益分配,本次为第二次分配。
1、收益期间:2015年3月21日至2015年6月21日期间应分配的信托收益。
2、收益期间收入费用情况:收益期间营业收入13,715,833.33元,其中贷款利息收入13,715,833.33元。收益期间支出3,342,777.78元,其中差旅费6,156.00元,税金21,000.00元,银行划款手续费235.00元,受托人报酬3,225,942.34元,咨询服务费89,444.44元。本次分配应付受益人收益10,373,055.55元,应付受托人报酬3,220,000.00元,代垫款27,156.00元。
3、实际收益率:各类信托单位的实际收益率为各类信托文件显示的预测收益率。
4、分配时间:2015年6月21日起10个工作日内。
5. 分配方式:本次信托收益采用现金方式划付至受益人账户。
三、其他事宜
欲了解本次收益分配详细情况,请登陆受托人网站进行查询,或拨打受托人客户服务电话,我们将努力为你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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