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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优先股呼声高涨
 

  近期,债转股成为市场关注的热点。对于这个既能降低企业杠杆率,又有可能降低银行不良贷款率的工具,被企业和银行寄予了厚望。那么,债转股该怎么转?是转普通股还是转优先股?因为优先股有更好的收益保障且参与公司管理的程度较低,市场上支持优先股而非普通股的呼声高涨。

  有人认为,本轮债转股可采取不良贷款转“优先股”的形式,而非转为普通股。也有人认为,从银行来说,优先股可能既得不到股息,破产以后剩余资产受让延后,退出渠道狭窄,也是不愿意为之。因此债转优先股实施起来并非易事。

  “优先股是银行降低债务负担的更合适的选择。”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谭云明表示,对不想参与企业实际管理的债权人而言,优先股可以使他们不必参与企业管理,但在企业破产时偿付比普通股优先,因而是一个更好的选择。建议本轮债转股应采用优先股的形式,这样可以保证银行的收益优先权,这对于银行长期投资来说是一种安全保障。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姚余栋表示,债转股需要债转优先股而非普通股。优先股在分配公司利润时,先于普通股且以约定的比率进行分配;当公司因破产、解散等原因进行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的剩余财产,并且可在二级市场转让,股价波动小于普通股。

  在国泰君安固定收益部研究总监周文渊看来,债转股是转为优先股还是普通股需要区别对待。优先股是介于债券与股权的金融产品,其清偿顺序在普通股之前,在债券之后;虽然优先股的清偿顺序早于股权,但优先股没有股东表决权。因此,持有优先股的银行并不能干涉企业经营。转为优先股有一定优势,避免商业银行过度参与企业经营,形成尾大不掉的困境,但也有劣势,由于不能参与企业经营权限,对银行的保护不够,因此债转股的权益形式也要针对不同主题灵活选择。

  谭云明表示,实施债转股时可以将优先股与普通股运用于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偏好的市场主体,以增加政策的覆盖面,提升适用灵活性,并且根据现行政策,实施债转股仍需其他政策松绑配套。

  值得注意的是,专家表示,在涉及上市公司债转股问题时应以转优先股为主,且债转股形成的优先股不能转为普通股,以此避免债转股加剧A股市场的限售股问题,避免让公众投资者成为最终的买单人。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世华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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