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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层

  行长等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行的经营管理活动。行长主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职权。
  高级经营管理层设行长一名,副行长五名,其他行领导三名。

姓名 职位 简历
杨凯生 行长
张福荣 副行长
牛锡明 副行长
王丽丽 副行长
李晓鹏 副行长
刘立宪 纪委书记
易会满 副行长
魏国雄 首席风险官
谷澍 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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